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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市场报编辑部:
我们是辽宁大连市瓦房店市仙浴湾镇望海村村民,出于对中央媒体的信任,特向你们反映镇政府违法占用村民大量耕地、近海养殖水面、滩涂、林地等建设旅游度假区,侵吞村民占地补偿金,欺上瞒下,至今仍不予彻底改正的问题。
始建于1992年的仙浴湾旅游度假区,是在“先建后批”的情况下施工建设的。该旅游度假区违法、无偿占用本村辖属海域9000亩,其中近海养殖水面4000亩,养殖滩涂5000亩;农田2360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地1700亩,稻田600亩,菜田60亩;林地700亩;其他用地4160亩。镇政府这1.6万多亩地,强占后,导致我们村民生活陷入困境。
多年来,我们全体失地村民联名签字上访,要求镇政府返还非法侵占的耕地、近海养殖水面、滩涂、林地等,赔偿经济损失;但他们一直采用欺上瞒下的手法,坚持不予归还。最近,为了应付有关领导的检查,镇政府不顾全体村民的反对,就非法占地问题,出台一份欺骗上级的“处理意见”;他们表面上承认非法占地、占海等行为的“情况属实,给村民经济补偿和归还使用权是应该的”,但是在具体处理意见中却仍然强词夺理,没有改正侵占、剥夺村民权益和经济利益的违法事实。
镇政府建设仙浴湾旅游度假区无偿占用我们村的大量耕地、近海养殖水面、滩涂、林地等,绝大部分没有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1996年辽宁省政府在批评仙浴湾镇政府违法占地建设旅游度假区的文件中,仅同意将44公顷土地划给仙浴湾旅游区使用;即使根据这个文件的有限数字,他们所占的土地也没给村民任何补偿。
镇政府非法大量占用村民耕地、近海养殖水面、滩涂、林地等,如今却瞒天过海地说什么“对仙浴湾旅游区造林、绿化、建筑占地现仍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土地部门要逐一清查,按相关土地政策予以补偿,并预付30万元给村民,从2005年起每年预付5万元,6年付清”。上万亩耕地、近海养殖水面、滩涂、林地等,仅作价30万元,每年“赔”5万元,不知这是“赔偿”,还是非法霸占?
镇政府占用我们村民土地建设的11所鞍钢别墅度假楼,现已低价非法转卖给北京、铁岭及沈煤集团的买主,镇政府按占地面积每亩4000元非法收取卖地费。为什么农民上万亩的耕地、近海养殖水面、滩涂、林地等的“补偿”,竟不及他们30亩地的非法卖地所得?
镇政府说“现有土地按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按现行政策和土地权属给予补偿,镇政府给予企业优惠部分由政府补偿”云云;其实质是要把非法侵占合法化。
最近,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农民土地的法规,但仙浴湾镇政府却还在为继续占用村民的土地动脑筋。对于他们未经村民同意所做的“处理意见”,我们认为是非法的:其一,仙浴湾旅游区未办征地手续扩建是违法的,即使再建也须经村民同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镇政府擅自越权占地批建度假区是违法的,必须归还土地给村民;其二,对于未经村民同意批准再建的工程必须停工;其三,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违法占用村民的耕地、近海养殖水面、滩涂、林地等建设度假区。
对仙浴湾镇政府继续非法占用村民耕地、近海养殖水面、滩涂、林地等的做法,我们村民极为不满,为此向你们反映,希望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护。我们的请求是:
根据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的指示,仙浴湾镇政府必须无条件归还非法侵占村民的上万亩耕地、近海养殖水面、滩涂、林地等的使用权;仙浴湾镇政府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对违法占用村民的上万亩耕地、近海养殖水面、滩涂、林地等,必须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鉴于仙浴湾镇政府滥用职权,一直在进行霸占农民耕地、近海养殖水面、滩涂、林地等使用权的行为,我们不同意由他们处理此案。
我们请求你们中央媒体的记者调查此事。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仙浴湾镇原望海村729名村民
200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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