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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来电:
我准备买一套二手商品房,卖家也找到了。最近国家有新政策,购买后没满5年的房子进行交易,需要比以前多交税,因此,卖家与中介都劝我办一个假赠与的协议。他们说,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合同中约定卖家以房屋赠与的形式将房产赠与我;此外卖家与我私下里再签订一份协议,才是真正交易的凭据。不知这个办法究竟行得通不?
记者调查: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新政,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有一定提高,不少未满5年的房屋业主不愿上市交易,市场上房源一时减少,二手中介的业务量也受到影响。为了躲避税费,有的中介人员就向买卖双方提出采用假赠与的方式办理二手房过户。对此,记者采访了房地产方面的专业人士,他们都提醒市民:假赠与不仅易引发各种房产纠纷,而且是个无效的民事行为,弄得不好,买卖双方都可能得不偿失。
记者了解到,假赠与的陷阱多种多样。比如,有些炒房者以赠与方式卖房后又反悔称要收回,结果买卖双方为此打起官司,在这样的纠纷中,最终是购房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如果买方收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很难要求原主人赔偿;买家还要提防对方撤销赠与或不履行赠与义务。而对卖方来讲,最大的风险则是如何收房款,买方也就是受赠方完全有理由在房产过户后不交纳房款。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他曾为一位卖房者代理过一个假赠与引起的官司。双方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结果买方在房产过户后,只付小部分房款,此后一直不愿再付协议中商定的那么多的房款。在这种情况下,卖房者以拖欠房款为由,将对方告上法院。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是出于双方自愿,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作为赠受人,买方有权享有该房产。考虑到事件的特殊性及协议的存在,最后法院判决双方庭内调解,卖方最终得到了一些补偿,但补偿后的房价,依然与当初的协议有一定差距。
市房地产交易所所长黄亦兵告诉记者,把正常的交易变成假赠与,不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而且根据我国新近实施的相关税法规定,非直系亲属接受赠与行为的,应交偶然所得税,税率为20%。而目前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契税、综合税等,加起来还不到10%。孰重孰轻,很容易判断。黄亦兵提醒买卖房产的市民,进行房屋产权交易时,还是要实事求是,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不要为了省两个小钱,到时给自己增添一大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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