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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建政府回购制 将禁止经济适用房直接上市
2006年10月01日新京报 蒋彦鑫
北京住房建设五年规划公示,探索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模式,从制度上制止违规牟利行为 昨日,“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在北京市规划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规划就保障类用房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颇受关注的保障类用房,规划中对保障范围进行了扩大,困难国企住房困难的老职工、国企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纳入保障范围;同时,经济适用房将探索建立取消直接上市,而是由政府回购制度,避免一些人用其牟利。 人均住房要达30平方米 规划提出,到2010年,北京城镇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左右,到202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今年7月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北京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5.9平方米。 规划同时要求,到2010年,北京居住用地总面积约410平方公里,住房总建筑面积达到约4.2亿平方米。考虑到住房审批与实际建成形成有效供应的滞后性,“十一五”期间,新增住房建筑面积约1.23亿平方米,年均约2500万平方米;规划审批居住用地总量约90平方公里,年均约18平方公里。 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 “十一五”期间,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约47-60万平方米,约1万套,通过租金补贴的形式,解决其他约6.7万户“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约21万套,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住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按照租售并举的原则,健全和规范更加科学合理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流转和管理机制。通过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存量住房和公有住房资源的整合,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体系,用于解决“夹心层”、引进人才、处于婚育阶段年轻人等人群的住房问题。 规划提出,要强化公共交通引导的原则,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对交通设施条件的需求,在公共交通干线和站点周边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保障类住房用地占七成 “十一五”期间,新建商品住房建设规模约9250万平方米,套数约90万套。制定年度限套型、限房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计划;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一类居住建筑原则上控制在住房总建设规模的5%以内。确保“十一五”期间,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从总量上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同时,要调整和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用地供应,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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